房貸應該要怎麼背

直接說結論: 用最少的負擔來持有房產,最為合算。

去年買房後,背著6.15%房貸利率的貸款,還蠻恐怖的,適逢老婆大人正好在弄留職停薪,因此這個房貸也成了一個潛在的問題。

萬幸的是,我們本身有設緊急預備金,因此就算一整年老婆大人都沒有收入,也不會有甚麼問題,加上之前也多還了部分房貸,但當時想說想要早點把房貸還完,因此沒有調整每周還款金額。

直到在整理房貸資訊的時候,看到了這個問題,「如果我現在手上有一筆錢,我應該要用來還房貸,還是用來投資其他東西呢?」

這個問題真的問得很好,我自己也想了很久,發現不論哪種做法都有其利弊。

如果用來投資,那其投資的報酬率應該要高過房貸利率,這樣才有意義。不過以目前紐西蘭的超高房貸利率 (7%+),要找到能打敗這樣高利率的投資品,也沒有多少,大概就是定存 (6%) 和股票了。

如果用來還掉一部分房貸,好處是能減少每個月還款的壓力,但問題在於如果突然要用錢,這筆用來提前還款的錢是拿不出來的。

但其實除了以上兩種方法,還有隱藏的第三種方法,這個是我在房產相關網站上讀到的,也是投資客最常用的方式,也就是把這筆錢拿去投資可以隨時提出來的標的物 (如定存或股票),直到累積到足夠的頭期款後,買一間投資房並出租,讓這間投資房用租金來支付房貸。

這個方法可說突破了想法的框框,但實際上也是對的。如果想要在房地產發家,除了自住房以外,投資房是必要的手段。

現在主流的做法是在存夠了頭期款後,首先買個投資房,貸款貸好貸滿,能貸多久就貸多久,改造裝潢後提升其價值,並出租來收租金,其目的是用最少的成本持有這個房產。

等到這個房產的價值隨著時間提升,你也慢慢存到另外一間房的頭期款後,如法炮製,買下第二間投資房,一樣改造裝潢後出租,如此重複進行。從紐西蘭的大環境來看,每4-5年可以重複一次這樣的做法,等到手頭上有個3 – 4 間投資房後,就可以考慮賣掉幾間,買個自己喜歡的房子自己住。

以我們的狀況,由於我們的起手是自住房,現金流會比較卡,因此如果手頭邊有現金,最好的做法是放在容易領出來的投資標的物 (定存/股票),然後等到存的差不多後,就找個投資房丟進去,啟動這個投資客的旅程。

另外在網路上也看到一個很有趣的問題,「如果手上有一筆錢,因此買投資房,還是買個更大更舒適的房子?」

如果以感性思考,大房子誰不喜歡;但如果邏輯思考,買投資房是比較穩妥的選擇。其原因是買大房子的話,等到自己老了,手邊也沒有甚麼錢的話,就只剩下這間大房子和自己了,沒有額外的收入;但如果買的是投資房的話,情況就不一樣了,投資房操作的好的話,在付完房貸後還能剩一些,也就是所謂的正現金流投資房,在老了的時候,這個投資房可以變現,來支付年老後的生活所需。因此在紐西蘭想要過得開心快樂,買個投資房就變得相當重要。

以上,當個投資客這件事也會慢慢提上日程,希望能順利實現。

House Insurance in NZ 紐西蘭房屋險

去年的房屋險已到期,由於費用頗高,因此今年查了一下資料後,決定換一家保,保費少了約25%,還算不錯。

在紐西蘭,房屋險為強制保險,由於紐西蘭地震水災等等經常發生,房子又多為木造,因此保險更顯得重要,另外原因是大多數人買房都需要和銀行貸款,因此房子的持有人,是你和銀行共同持有,對於這樣的物產,銀行會要求需要有基本的房屋保險,才願意貸款給買方,因此這個房屋險也可理解為一種強制保險。

之前看到新聞提到,有人想要詐保,結果被抓包,弄得全紐西蘭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這個騙子的保險申請,突然間他的銀行跳出來說要拍賣他的房產,乍看之下很莫名其妙,但原因就是他名下的房產還在繳房貸,但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,這樣萬一房屋出了狀況損毀,銀行也會跟著倒楣,因此強制拍賣此房產。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紐西蘭千萬不要「唱秋」,一旦誠信出了問題,後果不堪設想。

從研究的資料來說,影響房屋險費用的因素,不外乎房屋位置是否容易受天災影響,包含地震風災水災海風侵蝕等等;其次就是房子本身的狀況,新成屋通常沒甚麼問題,但如果是老屋,或是建築材料是石膏居多的話,那費用也會有變化;最後就是保的額度,這點還蠻奇特的,在申請保險的時候,保險公司會要求你給出一個房屋的整體估價,這個估價是假設房子因受損要整棟拆除重建時的全部費用,而保險公司會根據這個費用來計算保費。我覺得奇特的原因是,這個估價是由我們自己算,保險公司似乎不怎麼關心這個。現行的計算方式多為使用CoreLogic來估計重建費用,然後乘個1.2當損耗,我個人則是電腦算出來的估價再乘以2,想法是房子整個要重建的話,至少地還在,因此地價的部分可以不包含,只處理地上建物即可。

https://sumsure.corelogic.co.nz/#/products/8/profiles/217

另外,我也聽從朋友的建議,加買了財產保險,主要保護房子「內部」的部分,包含洗衣機、冰箱、桌椅和窗簾等等。一開始聽到這個保險的時候,想說自己的家裡還真的沒有甚麼所謂財產的東西,真要保的話就是洗衣機冰箱等等的大型家電,外加老婆大人花重金買的床墊以外,就沒有甚麼算得上是財產的東西了,但財產保險的用意在於遭竊或是火災損失,想想也是對的,萬一房子燒掉了,雖然房子本身有房屋保險,但房子裡面的東西就沒有了,全部整個重買也是很花錢的,因此花個小錢買個財產保險,主要是轉移火災發生時產生的損失。

以上,整組買下來都還比原本的房屋險便宜,而且該保的都有保到,也算是一個不錯的結果。

Youtuber

近期有個朋友PO了張圖,說自己的Youtube在一個月內有高達一億次的瀏覽紀錄,著實驚人,估計跟著出現的廣告收益應該也很高,為他感到欣慰。

做影片分享,慢慢的成為了主流,大家都可以自己發表自己的作品,並從中獲得報酬和成就感。網路的發展的確給出了不同的可能性,過去上班下班的模式可能也不是唯一選擇,對於需要動腦想辦法賺錢的人群來說,經營影片分享也是一條出路。

這趟在台灣休假的途中,確實感受到了這兩股文化的拉扯,一個是正常上下班,一個是自己出來做,各有千秋,並沒有好與不好,只有是否適合自己的個性。

對於自己來說,創業一直都不是一個選項,總覺得能開開心心上班,下班後研究自己喜歡的東西,做做手工品,看看書和適度進修,我覺得就很好了;而老婆大人更傾向自己做,能自己掌握進度和時間,要他規規矩矩上班下班,還蠻折磨的。

說是這樣說,但看到別人走上不同路線時所取得的成就,多少會眼紅,然後阿Q精神又會出現。但有如《丹麥一年》中的一個橋段,作者在漸漸適應丹麥的慢生活後,突然看到英國的人事異動,兩位同事得到了作者之前夢寐以求的職位,當下作者也不諱言,說自己非常憤怒且忌妒,提到自己有段時間就是以該職位為人生目標在奮鬥著,但冷靜下來後想想,自己已經不在那個圈子裡了,所有的人事調動也都跟自己沒有關係,為何生氣呢? 況且自己在丹麥也過得很開心,工作生活平衡,有熱愛的工作,能專心照顧小孩,不也很好嗎? 因此作者也慢慢放寬了心胸,了解到自己已經和過去的目標說再見,踏上了新的旅程。

這不也是我目前的寫照嗎? 移民來紐西蘭,就是希望能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多的選擇,至於台灣的朋友在工作上或是創業上有所成就,都和我目前的優閒生活沒有關係了,是兩條不會相交的路,除了由衷恭喜他們,也沒甚麼好忌妒的。

以上,專注在眼下的生活,好好上班,好好運動,好好進修,等老婆大人回來後,好好過生活,這樣就是最好的方式。